项目编号 :341222111J20210401
项目单位 :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付镇长
联系电话 :13866232787
控制(最高)价(万元) :30
交易开始时间 :2021-04-06 14:30
交易地点 :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公告日期 :2021-04-01 09:21
太和县双浮镇吴店村韩寨中心村亮化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双浮镇吴店村韩寨中心村亮化工程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太和县双浮镇吴店村韩寨中心村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2 项目编号:AHJY-TH-SF-03-01
1.3招标人: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1.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太和县双浮镇
2.2 建设规模: 约30万元
2.3 最高限价:284306.89元
2.4计划工期: 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于2021年04月01号之日起凭邀请函到安徽嘉煜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在开标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6日14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地点:太和县双浮镇阳光村务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付镇长
电话:138662327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嘉煜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56691789
太和县双浮镇人民政府
2021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