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农村经营管理网络综合服务平台试运营工作的通知 |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1167 次 |
阜农经〔2018〕1号 各县(市、区)农经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做好新时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我站与“农业全程网”合作搭建了全市农村经营管理网络综合服务平台。 该平台具有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及交易管理、地方特色农产品展示销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介交流等三大网络服务板块,致力于打造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及信息发布、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企业展示推介、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认证、支农资金申报,以及农技、农机、农资、金融、保险等综合服务,目前已正常运行。为确保农村经营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市、县、乡、村四级有效衔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机构 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 打造一批新时代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县、乡两级农经站为依托,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县(市、区)农经站主要负责提供地方特色农产品、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宣传推介材料,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和发布、撮合交易,并可根据自身条件,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 乡镇农经统计站主要负责指导村级收集和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做好土地流转合同交易鉴证和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涉及的矛盾纠纷等事务。 村级服务点主要负责收集和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组织交易,提供业务咨询,方便需求对象了解和登记交易信息。 二、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1.依法组织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引导农民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发展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农经干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多做耐心细致工作,尽力促成每一笔交易。根据农业生产特点,每村半年内发布信息量不得少于3条;鼓励在不同网络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信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 2.精心挑选地方特色农产品开展线上销售。各地要认真挑选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推荐到平台进行线上销售,每县推荐的产品不得少于10个。所推荐产品生产企业要有自己的发货渠道,可满足现代物流运输的要求,有条件的可适当集中发货,尽量降低物流成本。所推荐产品的图片不得少于3张,图片要清晰,简介要明了;产品供货价不含物流费,网上销售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其它平台网上销售价格。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农村经营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线上销售产品资料统计表”。 3.积极做好示范主体宣传推介工作。平台为各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提供免费宣传推介。各地要组织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在平台进行推介展示,推介农业项目,广泛开展交流合作,开展农业招商引资等活动。每个企业提供的宣传图片应不少于3张,文字简介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三、落实保障措施 1.建立专职人员队伍。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经营管理网络综合服务平台运营工作,县、乡两级农经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全市所有涉农行政村、居委会领导班子中至少明确一人负责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发布、组织交易、合同备案等工作,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专职人员要全部关注农业全程网公众号(微信搜索“农业全程网”公众号后点击关注或登录“农业全程网”网站后扫描其微信公众号关注即可),各县市区农经站请将县、乡、村三级专职人员名单及其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于2月10日前报市农经站。有关内容详见附表二“阜阳市农村经营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专职人员情况统计表”。 2.做好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工作。市农经站将对县、乡两级专职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力争对村级专职人员也轮训一遍。各级专职人员通过直接登录“农业全程网”(http://nyqc365.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业全程网)随时随地发布信息,推荐进入农特商城的产品和需重点推介的信息请将“农村经营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线上销售产品资料统计表”和有关文字、图片直接发送到邮箱770258847@qq.com,将陆续编发。已签订流转合同,达成交易的要按时通过“阜阳市农村土地流转大数据平台”上报。 3.及时反馈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农经站联系,联系人:孙庆光,联系电话:13905581728,我们将及时给予答复。 附件: 1. 农村经营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线上销售产品资料统计表 2. 阜阳市农村经营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专职人员情况统计表
阜阳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18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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