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获2项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04 浏览:1184 次 |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7年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我县猕猴桃(弥你红牌)、“姜太公”牌老姜汤(姜茶)2项产品榜上有名,获准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是指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名、优、特产品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 获批产品将优先享受列入采购清单、税费优惠及地方政府奖励政策;可实施出口注册登记,优先对国外推荐注册、认证;在出口上享有检验检疫部门的绿色通道、即报即放和简化原产地签证手续等多项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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