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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各市和广德市、宿松县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

    现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办〔2019〕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职能划入农业农村部门,是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作出的战略部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学习与宅基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底线”和核心要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使命担当,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不断档、不弱化。要针对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动态的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存量心中有数,增量严格管控”。要系统谋划工作,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培训力度,以工作促体系建队伍。

    二、依法落实属地责任。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这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县、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乡(镇)政府要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抓手,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依托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审、联办、联合执法的管理制度,强化审批执法管理,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注重工作实践探索。各地要积极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有效途径,认真总结、及时上报相关典型案例。鼓励各地依法依规实施宅基地转让,探索通过制定宅基地转让示范合同等方式,引导规范转让行为。结合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村民自我管理、监督和约束,对违规违建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逐步解决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问题。积极争取承担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闲置宅基地复垦等国家新增改革试点任务,抓好金寨县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后续工作。

四、齐抓共管共享共治。建立省市指导、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市县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充实专业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探索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管理有序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中农办〔2019〕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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