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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省级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颍州区农业委员会:

根据《安徽省2018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办牧〔2018〕51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18年省级、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根据《安徽省2018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见附件1)精神,每个县(市、区)要从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里择优、排序推荐2家生产正常、粪污治理设施配套且运行正常、粪污治理模式典型的畜禽养殖场,家禽养殖企业优先推荐。

(二)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填写申报表(见《工作方案》附件2),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见《工作方案》附件5)。各单位于5月25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装订成册的2018年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的养殖场进行排序,择优上报省农委。根据市畜牧兽医局推荐上报的养殖场名单(另行通知),相关养殖场要于11月10日前,将创建完成情况视频资料制作成光盘,经县级畜牧部门汇总后上报市畜牧兽医局。

(三)创建要求。各地要夯实创建基础,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2012年以来挂牌部、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全面开展“双份清单”建立情况的复查,并于6月20日前将复查情况表(见《工作方案》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二、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

根据《安徽省2018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办牧〔2018〕51号)精神,市畜牧兽医局制定了《阜阳市2018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见附件2),各地要严格按照创建内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报道、加大技术指导,切实做好2018年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

《安徽省2018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阜阳市2018年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自行到市畜牧兽医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安徽省2018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2.阜阳市2018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联系人:白云飞 潘五岳电  话:2703688

邮箱:pwy2018@163.com

阜阳市畜牧兽医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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